律师解析:
下班途中意外摔伤,若满足“非本人
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情形”,能认定为
工伤,单位需按
工伤待遇补偿,包含:
治疗及康复的
医疗费用;
住院的伙食补助费;
外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安装辅助器具的费用;
生活不能自理的生活
护理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的相关
补助金。
若不构成工伤,单位一般无需补偿,但可给予人道主义关怀与适当帮助。
案情回顾:小李下班后骑电动车回家,途中因避让突然横穿马路的行人而摔倒受伤。小李认为自己是在下班途中受伤,单位应按工伤待遇补偿。单位却称小李摔倒并非交通事故,不应认定为工伤,拒绝补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规定,下班途中意外摔伤,需满足“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情形”才能认定为工伤。本案关键在于小李摔倒是否属于交通事故范畴。
2、若认定为工伤,单位需承担治疗及康复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多项工伤待遇补偿;若不构成工伤,单位一般无需补偿,但可给予人道主义关怀与适当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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