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险赔付主要涵盖以下方面:
1.
医疗费:治疗工伤产生的费用,若符合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以及住院服务标准,就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支付。
比如符合规定的药品费用等都会予以报销。
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时,所在单位会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住院伙食补助费,保障职工住院期间的饮食需求。
3.外地就医
交通费、食宿费:经
医疗机构证明且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外就医,其交通、食宿费用按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由所在单位报销。
4.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符合规定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因生活或就业需要,经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等辅助器具的费用从基金支付。
6.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7.生活
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需护理由单位负责,评定
伤残且确认需护理的,从基金按月支付。
8.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
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给职工。
9.
伤残津贴:一至四级伤残职工保留
劳动关系、退出岗位,由基金按月支付。
10.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同期满或职工本人提出解约,分别由基金和单位支付。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治疗期间产生了一系列费用。其中部分药品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拒绝支付,称不在药品目录内;小朱停工留薪期结束后回单位上班,单位却未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工资;此外,小朱评定伤残后需护理,基金也未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1、对于药品费用,只有符合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费用才能从基金支付,若小朱使用的药品不在目录内,基金有权拒绝支付。
2、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是法定要求,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工资属于
违法行为,应补足差额。
3、评定伤残且确认需护理的,基金应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未支付的应及时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