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工伤病假
工资的计算方法具体如下:
一、
停工留薪期内
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进行支付。
这里所说的原工资福利待遇,通常是指该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
月工资。
二、停工留薪期时长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不过,要是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比如工伤导致身体多处严重骨折、脏器受损等,经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三、评定
伤残等级后待遇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就会停发原待遇,按照相关规定享受
伤残待遇。
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职工可继续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总之,工伤
病假工资计算需依据停工留薪期规定,保障工伤职工治疗期间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停工留薪。单位按其受伤前平均月工资3000元支付工资。小朱伤情严重,12个月后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单位却认为其未达严重标准,拒绝延长并停发工资,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应按小朱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3000元支付,这符合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规定。
2、小朱伤情严重,按规定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延长停工留薪期,单位拒绝延长并停发工资的做法不符合相关规定,侵害了小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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