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工伤误工费计算天数的确定方法如下:
1.依据诊断证明:通常按照
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来计算。
从受伤之日起,到伤情相对稳定为止,这段时间就是
误工期限。
比如一些轻微骨折,经过治疗和恢复,医生判断伤情稳定,这期间的天数就是误工天数。
2.特殊情况可延长:若伤情复杂或特殊,像一些严重的复合伤、罕见病症等,经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误工期限,但延长不得超过12周。
3.结合实际休假情况:举例来说,某
员工工伤后,医疗机构诊断需休息3个月,即90天,那么工伤
误工费计算天数就是90天。
不过,如果员工在受伤后仍坚持继续工作,那误工费应计算至实际休假之日止。
总之,工伤误工费的计算天数需依据具体伤情以及相关规定来综合确定,这样才能保障员工在
工伤期间的合理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建议休息60天。但60天后小朱伤情仍未稳定,小朱认为应延长误工期限,单位则认为应按诊断证明的60天计算,双方就工伤误工费计算天数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一般应依据诊断证明计算,从小朱受伤之日起,到伤情相对稳定为止。若按最初诊断,误工天数为60天。
2、小朱伤情若复杂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适当延长误工期限,但延长不得超过12周。
3、若小朱在受伤后有坚持工作的情况,误工费应计算至实际休假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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