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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受伤报了工伤工资谁给

时间:2025.01.14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标准 阅读:957人
律师解析:
关于公司员工受伤报工伤后的相关待遇,具体说明如下:
1.工资支付主体:报工伤后,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则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待遇
2.停工留薪期工资计算与期限:工伤保险基金按职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基数,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或特殊,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不超12个月。
3.伤残评定后的待遇: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停工留薪期满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护理责任: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5.特殊情况处理: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待遇的,从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该部分待遇应由用人单位偿还,若不偿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依规追偿。

案情回顾:

小朱在公司工作时受伤,报工伤后,公司称已缴纳工伤保险,工资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工伤保险基金认为公司缴费基数有误。停工留薪期快满12个月时,小朱伤情仍未好转,公司拒绝延长。小朱生活不能自理,公司也未安排护理。

案情分析:

1、若公司确实未依法按正确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差额部分的工伤待遇应由公司支付。
2、小朱伤情严重,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停工留薪期可适当延长,公司拒绝延长的做法错误。
3、公司对生活不能自理的小朱在停工留薪期应负责护理,未安排护理需承担相应责任。
4、若公司不支付相关工伤待遇,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可依规向公司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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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建军律师团队律师

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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