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遇到
劳动关系证据不足的情况时,有以下一些补救的办法。
其一,要竭尽全力去收集其他的
间接证据。
像
工资发放记录方面,银行转账记录能清晰地显示工资的往来情况,工资条则能明确工资的构成等细节,这两者都能有力地证明存在劳动事实。
工作证是在工作场所中能直接表明身份的物品,考勤记录如打卡记录能反映出员工的出勤情况,工作群聊天记录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工作的相关内容,这些都对证明劳动关系有着重要的作用。
其二,可以要求单位提供相关的
证据。
比如单位的考勤制度,它能明确考勤的标准和方式;工资支付凭证,能直接证明工资的发放情况。
倘若单位拒绝提供这些证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是可以进行推定的。
其三,要积极寻找
证人。
同事可以证明工作中的一些细节和情况,上级则能对工作安排、绩效等方面进行佐证。
让他们出具
证人证言,能为劳动关系的证明增添有力的一笔。
如果经过这些努力仍然无法充分证明劳动关系,那么可以向劳动
仲裁委详细说明情况,请求仲裁委依据职权进行调查取证。
总之,一定要积极主动地采取各种措施去收集和补充证据,这样才能提高
胜诉的可能性。
案情回顾:小朱离职后
申请劳动仲裁,但劳动关系证据不足。小朱提供了部分银行转账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录等间接证据,要求单位提供考勤制度、工资支付凭证,单位拒绝。小朱找同事小李、上级小胡作证,仍难充分证明劳动关系,争议点在于证据是否足以认定劳动关系。
案情分析:1、小朱收集的间接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录等,能一定程度证明劳动事实,但单独看证明力可能有限。
2、单位拒绝提供考勤制度、工资支付凭证,按法律规定可进行推定,这对小朱有利。
3、小李、小胡的证人证言可作补充,但需考量证人与小朱关系等因素。若仍证据不足,可请求仲裁委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