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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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评定为十级残疾等级的员工中,若其投保了工伤保险且其劳动合同即将于期限届满或由员工自主决定予以解除时,由工伤保险基金会承担支付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款的责任,而用人单位则需负责提供同等金额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款。在以下列出深圳市目前执行的最低/平均工资政策信息供参考:由于最近并无最低/平均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故仍然遵循去年的实施标准。

根据深圳的法规,工伤十级的赔偿通常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总额约为七个月的平均工资。具体的份额和支付方式会根据相关法规进行确定,一般会在离职或合同到期时发放。此外,还可能涉及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护理费以及医疗费用的补偿。

社保覆盖医疗费用80%,剩余由单位担责;住院膳食补贴按实际天数(7折)社保支付;交通费(300-1000元)社保报销;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经鉴定确定期限)由单位支付;护理费(每日50元*住院天数)单位承担;社保负责伤残补助金(7个月工资)、医疗补助金(1个月工资);单位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4个月工资)。

按照相关法规,工伤评定为十级伤残且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合同到期或双方协商解约时,国家工伤保险基金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雇主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本文旨在普及深圳市最低工资和工资标准信息。目前,深圳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3元。这些规定适用于深圳地区。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深圳市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