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顾名思义即为雇主及劳工所设定之劳务契约并未明确规定确切之终止日期。
在通常情况下,只要
劳动者不存在法定
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或者经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解除等,那么该
劳动关系便可持续保持下去。
至于转岗合同,则主要是指对劳动者工作岗位进行变更的协议。
转岗合同的核心在于对工作岗位的调整,这可能会涉及到工作内容、职责范围、工作环境等多个方面的变动。
然而,这并不影响原
劳动合同中的其他关键条款,例如
合同期限以及薪资待遇等。
两者之间最显著的差异在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更注重于合同的期限形式,而转岗合同则更关注于工作岗位的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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