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荆州法律咨询 > 荆州劳动合同法律咨询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转岗合同有什么区别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转岗合同有什么区别

乔* 湖北-荆州 劳动合同咨询 2024.12.02 16:03:20 482人阅读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转岗合同有什么区别

其他人都在看:
荆州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荆州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顾名思义即为雇主及劳工所设定之劳务契约并未明确规定确切之终止日期。在通常情况下,只要劳动者不存在法定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或者经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解除等,那么该劳动关系便可持续保持下去。至于转岗合同,则主要是指对劳动者工作岗位进行变更的协议。转岗合同的核心在于对工作岗位的调整,这可能会涉及到工作内容、职责范围、工作环境等多个方面的变动。然而,这并不影响原劳动合同中的其他关键条款,例如合同期限以及薪资待遇等。两者之间最显著的差异在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更注重于合同的期限形式,而转岗合同则更关注于工作岗位的变更。

2024-12-02 19:00:02 回复
咨询我

说到那个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实就是老板跟你签个没说哪天到期的劳动合同。要是你没犯什么大错或者和老板商量好的话,这份合同就会一直存在下去,直到你不想干了为止。然后转岗合同这个东西,就是你换了个工作岗位的协议。它主要就是讲你的工作岗位怎么变来变去的,可能包括工作内容、责任、环境等等都要跟着变。但是这个合同并不会影响到原来那份劳动合同里的其他重要部分,比如合同有效期、工资待遇这些。所以说,这两个合同最不一样的地方就在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更看重的是你的合同期限,而转岗合同则更注重你的工作岗位变动。

2024-12-02 18:58:29 回复
咨询我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顾名思义,指雇主和工人之间没有明确终止日期的合同。除非有法律规定的情况或者双方同意,否则这份劳动关系会一直存在。另一种常见的合同——其实也就是一份协议——叫作转岗合同。它主要关注的是工人工作岗位的变动,可能包括工作内容、责任和环境等方面的变化。然而,这并不会影响到原来的劳动合同中的其他重要部分,比如合同期限和薪资待遇等等。所以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更注重的是合同的期限形式,而转岗合同则更看重工作岗位的变动。

2024-12-02 17:59:08 回复
咨询我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咱们平时说的长期工。这个合同里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把没有明确规定结束日期的工作时间给敲定了下来。只要你在工作中没犯什么大错或者用人单位同意和你解除合同,那这份工作就会一直干下去。然后咱们再来说说转岗合同。这合同其实就是想把你现在做的工作换个地方去做。转岗合同最重要的部分就在于工作岗位的变动,可能会牵扯到工作内容、责任、工作环境等等这些方面的变化。但是这并不会影响到原来那份劳动合同中的其他主要条款,比如合同期限、工资待遇之类的。所以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更看重的是合同的期限形式,而转岗合同则更注重工作岗位的变化。

2024-12-02 16:33:35 回复

1.单位发生客观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可以跟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应当对职工进行经济补偿。2.同样地,转岗也是劳动合同内容重大变化,需要得到劳动者同意,如果拒绝,那么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获得补偿。3.单位可以依法裁员,但是需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没有先裁谁的说法,只有优先留谁的规定。4.《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5.如果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优先留用。

1.单位发生客观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可以跟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应当对职工进行经济补偿。2.同样地,转岗也是劳动合同内容重大变化,需要得到劳动者同意,如果拒绝,那么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获得补偿。3.单位可以依法裁员,但是需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没有先裁谁的说法,只有优先留谁的规定。4.《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5.如果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优先留用。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不同意转岗用人单位都可以实施

    专业解答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能随意的调整劳动者的岗位,必须跟劳动者进行协商,在劳动者同意的情形下,并且转岗的手续要符合法律的规定才可实施。并且要重新签订岗位变更的劳动合同。

    2024.08.18 9370阅读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