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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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就业补偿金一般由雇主来承担支付责任。如果员工因公受伤,经过相关劳动能力评估和鉴定后,无论劳动合同是终止还是解除,只要符合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偿金的条件,雇主都需要承担付款义务。这样可以保障员工在重新找工作前的基本生活和职业转变需求。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具体数额应依据劳动者所受之伤的程度进行核算。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支付方归属在工伤保障制度中,用人单位负有为劳动者每月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的义务。而对于因工作引发的职业残疾人,用人单位还需承担额外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责任。这笔补助款项的设立初衷在于支持和协助这些因公受伤而丧失劳动力的员工重返职场。

浙江省工伤致残者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会根据伤残等级来确定。通常来说,一级至六级伤残可以获得27到16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赔偿;七级至十级伤残可以获得13到7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赔偿。不过,具体的赔偿数额还是要根据个人情况和相关规定细则来确定,以上只是一个大致的参考。

九级伤残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每个地方的标准都不同,是由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来制定的。通常情况下,这个补助金大概有几万元,但具体的金额还是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