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当企业陷入财务困境并最终面临破产之时,其员工薪资待遇理应受到特殊的优先保护与偿还。
在这样的状况下,公司将交由专业的
破产管理团队对所有资产展开全面
清算和适当的分配工作。
具体而言,这是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中的明确规定:在优先偿还破产费用及共同利益
债务之后,
破产财产将依照以下特定顺位依次偿还所有债务:首先,是破产企业
拖欠员工的
工资、
医疗费用、
伤残补贴以及
抚恤金;
其次,是应当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费、基本
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必须支付给员工的
补偿金。
因此,每位员工都应该及时向破产管理团队申报自身的工资债权,同时提供相关的
工作证明文件以及工资协议等资料,以便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以充分维护。
而破产管理团队也将会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顺位,对员工的工资债权进行精确核算和妥善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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