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工伤通常被称为“公伤”或者“
因工负伤”,特指在生产劳动或工作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身体损伤。
在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中,只要符合以下几种情况,都可视为工伤范畴:
首先是在日常工作中非本人过失所造成;
其次,由于企业行政指派或者经过批准的临时性工作任务中所受到的伤害;
再次,如果职工在从事紧急情况,虽然未得到企业行政的直接指令,但是对企业有利的行动过程中所产生的职业伤害也应予以认定为工伤;
最后,在进行科学研究或者技术改进工作时,如果因为受伤而引起这类情况也属
工伤待遇范围之内。
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遭受的职业伤害均可被视为工伤。
对于您反映的问题,即使没有签订正式的
劳动合同,也不必过于担心,有很多方法可以明确
雇佣关系,然后向当地
劳动监察机构进行举报。
只要能够提供充足的
证据来证明实际存在的雇佣关系,且
劳动者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以及由职务引发的事故中所受到的伤害,就可以被定性为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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