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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争议仲裁什么

时间:2024.09.13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 阅读:1305人
律师解析:
人事争议仲裁所涉及的范畴范围如下:
1.参与在事业单位中建立的人事关系的个体工作者们与该单位之间,可能因为终止这类人事关系或者是对于履行聘用合同方面产生的纠纷
2.在社会团体中建立的人事关系的个体工作者们与该团体之间,也同样存在着可能因为类似原因而引发的人事关系终止及履行聘用合同方面的争议;
3.军队文职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制文职人员之间,由于履行聘用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争议问题;
等等。
关于此类人事争议仲裁的受理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申请人是否与当前案件具有直接的利益关联性;
2.申请仲裁的人事争议事项是否符合仲裁委员会的受理标准和范围;
3.该人事争议事项是否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权限之内;
等等。
法律依据:
《人事争议处理办案规则》第十三条
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人事争议案件受理的日常工作。
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工作人员接到仲裁申请书后,应对下列事项进行初步审查:
(一)申请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二)申请仲裁的人事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三)该人事争议是否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
(四)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是否齐备并符合要求;
(五)仲裁申请是否符合申请仲裁的时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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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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