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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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确实需要承担支付相关赔偿费用的责任。雇主有权力根据自身生产品质和需求调整员工的岗位职责,这是其自主管理权限的体现。 然而,如果雇主滥用这一权力,以员工拒绝调岗为由解雇他们,以此来解除双方的劳务关系,这是不被允许的。这种做法不仅违反了劳动法规,也损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因此,雇主在调整员工岗位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员工的意愿,并避免滥用自主管理权限。

答案并非绝对。试用期中,若用人单位能证明员工不胜任原职位,可调整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补偿金。但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单独约定试用期视为无效,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答案并非绝对。试用期中,若用人单位能证明员工不胜任原职位,可调整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补偿金。但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单独约定试用期视为无效,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被辞退后,同意调岗再重新确认,不算最终接受调岗。口头协商无法律效应,需书面确认。职位变动是劳动合同核心,未经同意擅自调任无效。但合理公平的商业运营需要的岗位调整,且薪资待遇不降低,与原职位关联度高的,应视为有效。

答案并非绝对。试用期中,若用人单位能证明员工不胜任原职位,可调整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补偿金。但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单独约定试用期视为无效,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