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
雇主因经营需求需延长员工法定工作时,需与工会及劳动者充分沟通。日加班不超1小时,月延长不超36小时。加班工资至少为正常工资150%,作为额外劳动补偿,符合法规。

劳动者每月工时超出212小时即违反劳动法规。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每天工作不超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44小时。经协商,加班每天不超1小时,特殊原因每月加班不超36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月加班时长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如需延长工作时间,需与工会和雇员协商,并确保每日延长不超过一小时。特殊情况下,每日最长工作时长不得超过三小时,且必须保障健康。加班薪资计算:1.延长工作时间支付150%正常工资;2.休息日工作且不能补休,支付200%基本工资;3.法定节假日工作,支付300%正常工资。

员工每月工作时长不超过176小时,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八小时,超出视为加班。中国《劳动法》规定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加班需支付额外薪酬,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工作支付更高薪酬。实行带薪年假制度。特殊情况下,需经审批许可或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长时间每日工作12小时在我国违反劳动法律规定。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因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并保证劳动者身体健康。超出此范围即属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