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明确列出了用人单位可依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特定情形,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
劳动者在
试用期内被证实并不符合聘用的基本要求;
其次,当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时;
再次,若劳动者行为严重渎职,对用人单位造成重要
经济损失时;又或劳动者在外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约,以致于对本单位正常运营带来不利影响者;还包括,劳动者利用欺骗、威胁等手段,或利用他人急迫需求,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愿下签订或更改劳动协议;
最后,劳动者因触犯
刑法且被人
民法院判决处以
拘役、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缓期执行的情况。对于劳动者是否违反劳动法则规定的条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种情形,包括但不仅限于:
1.在试用期内未能达到录用标准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导致用人单位遭受重大损失的;
3.劳动者在同一时期与其他用人单位确立
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产生严重干扰,或者经过用人单位提出矫正措施后仍然拒不遵守的;
5.由于未遵循我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中的规定而导致
劳动合同丧失效力的;
6.劳动者因为触犯刑法而被
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而对于企业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确保劳动者能够获得维持和再生劳动力所需的物资条件,也就是我们通常意义上讲的生活资料;
2.提供劳动者实现职业目标所需的物质条件,即我们所谓的生产资料;以及生产过程中具备的必不可少的物质设备条件,如确保劳动者的人身安全,改善职业环境和提高员工劳动效率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