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位于广东省南部的深圳市,其城市居民的平均
养老金水平现已攀升至每月2268元人民币。目前,我们正积极推进现行
养老保险条例的修订工作,以提升缴费比例并对计发方式作出相应调整。数据显示,到今年6月底为止,深圳全市企业养老保险的参保总人数已经突破了328万之多;而在这个时间段内,累积征收的企业养老保险费用总额已经接近55亿元人民币。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基本养老保险费还是地方
补充养老保险费都呈现出显著的增长态势。
同时,据统计,目前已有约11.5万名企业已
退休人员,他们的平均养老金水平定格在了每月2268元人民币这一数字上。预计,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将会进行一些变革性调整。具体而言,目前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中,员工个人账户所承担的配额为
缴费工资的11%,另外的2%则归入共同基金中。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公布。决定要求,决定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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