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各有不同的时间规定。协议离婚因冷静期的设置,使得流程相对拉长,最快也要31天,这旨在给予双方足够时间慎重思考婚姻关系的解除。而诉讼离婚的审理期限则根据程序不同有所差异,简易程序通常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一般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还可延长。
针对不同离婚方式,有如下建议:
1.若选择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在申请离婚登记前,务必充分沟通、慎重考虑,避免冲动行事。在冷静期内也可进一步反思婚姻关系,确定是否真要离婚。
2.要是选择诉讼离婚,起诉方要尽可能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分居事实、家暴证据等,以此增加第一次起诉判离的可能性,减少不必要的时间消耗。
法律分析:
(1)深圳协议离婚设置冷静期,这是法律对婚姻关系的一种审慎保护机制。在申请离婚登记后30天冷静期内,为双方提供了重新审视婚姻关系、思考离婚决定的时间。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能撤回申请,避免冲动离婚。
(2)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需再次共同申请离婚证,这进一步确保双方离婚意愿的坚定性。只有经审查符合条件才发给离婚证,保障了离婚程序的严谨。
(3)诉讼离婚方面,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有不同的审理期限规定。然而若对方不同意离婚且缺乏感情破裂充分证据,第一次起诉大概率不判离,二次起诉会使时间延长。这体现法律对婚姻关系解除的慎重态度。
提醒:
协议离婚要考虑冷静期因素,谨慎做出决定;诉讼离婚需充分准备感情破裂证据,具体情况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如果想快速离婚,且双方都有坚定离婚意愿,可在冷静期内保持沟通,确保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及时共同去申领离婚证,避免因一方拖延导致超出时间重新申请。
(二)若考虑诉讼离婚,要提前收集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分居满两年、家暴、赌博吸毒等恶习的证据,提高第一次起诉判离的几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深圳协议离婚有冷静期。从申请离婚并拿到受理回执单起,30天内任一方反悔能撤回。期满后30天内再共同申请,符合条件才发证,最快31天。
诉讼离婚,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要是对方不同意且证据不足,首次起诉大概率不判离,二次起诉会耗时更久。
结论:
在深圳,协议离婚有30天冷静期,最快31天;诉讼离婚简易程序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证据不足可能多次起诉耗时更久。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深圳的协议离婚设置了冷静期制度。从申请离婚登记拿到受理回执单开始,30天冷静期内,只要一方反悔就能撤回申请,这给予双方再次审视婚姻关系的机会。冷静期结束后30天内,双方共同申请且符合条件才发离婚证,因此协议离婚最快也要31天。而诉讼离婚,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延长。若对方不同意离婚且无充分感情破裂证据,第一次起诉大概率不判离,往往需二次起诉,耗时增加。离婚涉及诸多法律规定与复杂程序,若在深圳面临离婚问题,不知如何抉择或对程序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准确法律建议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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