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面临工作
安全事故时,必须为
劳动者进行劳动能力评定,以确定他们劳动功能方面以及生活自理方面的障碍程度。
此项评估任务应由用人单位、伤者或其
家属联合向设立在所在地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正式申请。
依照法律规定,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接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后,需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评估并出具劳动能力鉴定报告书,这其中就包含了对
工伤致残的鉴定标准及相应
赔偿标准的明确规定如下:
对于一至四级
伤残的
受害人来说,所应享受的福利待遇包括一次性的伤残补贴。
具体而言,
一级伤残者可享有27个月的本人
工资90%的补偿;二级伤残者则享有25个月的本人工资85%的补偿;
三级伤残者可享受到23个月的本人工资80%的补偿;而对于四级伤残者,则可以获得21个
月工资75%的补偿。
如果
伤残津贴金额还未达到当地政府公布的
最低工资标准的话,那么相关部门则应该负责补充差额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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