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未签署
劳动合同的
劳动争议处理,并非意味着提起劳动
仲裁必然失败。若是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实存在实际的劳务合作关系,那么您完全有权向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的劳动仲裁机构寻求法律援助,诉诸
劳动仲裁程序。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往往取决于
当事人所提供的
证据和证明文件。具体而言,以下两种情况值得关注:首先,如果雇主未能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即构成
违规行为,劳动者可据此向用人单位
追讨双倍工资;其次,由于用人单位自身原因导致劳动合同被提前终止时,劳动者有权要求获得相应的
经济补偿金。具体的经济补偿金额将根据劳动者在该单位的服务年限确定,原则上每满一年即可获取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
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菱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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