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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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用期内的离职事宜,我们需要明确以下几点:第一,从法律角度来看,试用期内的离职原则上是不能采用口头形式进行通知的,而应该采取书面形式,并且提前三天将这一决定告知用人单位。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双方有权解除已签订的劳动合同。

如果公司没有跟你签正规劳动合同,你可以直接走人,不用提前通知。这是因为公司没按法律规定签合同,本身就违法了,侵害了你的权益。

没签雇佣协议的员工要离职,也得提前通知单位。不过,通知的时间长短要看具体情况。要是在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就行;但要是过了试用期,就得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这么规定主要是为了让单位的运营和工作流程不受影响。

试用期内,员工欲解除劳动合同,仅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无特殊限制。但建议在离职前妥善完成工作交接,并征得上级同意,以保持职业关系的和谐。

试用期内离职,员工通常需要提前向用人单位发出三天的书面通知,并尽可能得到用人单位的同意,以确保离职的顺利进行。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雇员工之前,必须与员工进行充分的协商,确保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再进行解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