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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间辞职有工资吗

时间:2024.02.28 标签: 劳动纠纷 工资福利 阅读:1105人
律师解析:
1、劳动者在试用期三天自动离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
2、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其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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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兆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广东兆科律师事务所

广东兆科律师事务所是经广东省司法行政主管机关批准成立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坐落在广东省东莞市南城第一国际D座701-702,位于东莞大道旁边(地铁站:鸿福路B出口),交通十分便利。本所拥有大规模的办公场所,先进的办公设备和高素质的律师团队、律师助理团队以及辅助人员队伍。 广东兆科律师事务所服务领域广泛,在工伤、刑事、合同纠纷、建筑地产纠纷、知识产权、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婚姻纠纷、侵权纠纷、劳动争议、企业法律顾问等民商领域均有大量成功案例,获得众多当事人的好评,在珠三角地区有良好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广东兆科律师团队所有案件均进行严格的团队化办案流程管理,按律师专长进行专业分工办理,力求保证每一件案件均得到专业律师团队全方位的研究从而保证卓越的服务品质。 广东兆科律师事务所既注重团队合作,发挥集体智慧,又最大限度挖掘每位成员的潜力和专长。大家同舟共济,形成紧密相连的命运共同体,让每一个人都与律师所一起共同成长、共同发展、共享成果。在这个团队里,每一个成员都彼此互相学习、互相尊重、团结一致、和谐共处。这是一支个性绽放、包容发展的协作型的团队,这是一支不断进取不断提高的学习型团队,这是一支不仅仅把律师当作谋生的职业,更把它作为毕生追求的事业,既接地气又胸怀理想。创办一所一流的律师事务所,打造一支一流的法律服务团队,为客户提供一流的法律服务,是左宜人不懈的追求和前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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