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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超过一年还能仲裁吗

时间:2024.09.10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 阅读:815人
律师解析:
一般情形下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自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超过一年,当事人即便有理由、有证据,一般而言也打不赢官司,因为超过了仲裁时效。拖欠劳动报酬劳动仲裁时效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一年。如果超过一年,劳动者也将因此丧失打赢官司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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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楠律师

北京国樽律师事务所

王梦楠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知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曾受聘于政府职能部门担任法律顾问,现任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 致力于争议纠纷解决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民间借贷、损害赔偿纠纷等,为争议双方的和解、调解、仲 裁、诉讼等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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