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维庭律师事务所
孟艳律师,广东维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从事法律职业18年,在刑民交叉、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事等领域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孟艳律师具备国务院国资委授予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2005年起在大型国有企业做专职法律顾问,在融资担保、国企法律风险防范、企业法律纠纷化解领域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2014年辞去国企专职法律顾问,转而从事执业律师工作,曾任多家副省级国有企业、中小型私营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同时任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某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12家法人的企业法律顾问。孟艳律师具备8年刑事案件专业经验,任大庆市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大庆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库成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孟艳律师对待委托人始终悉心竭力、勤勉尽责,具备优秀的法律职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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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用人单位在此过程中存在非法解雇哺乳期女职工之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务必按照双倍的经济补偿金额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具体计算方式如下:需根据女方在本单位服务的年限长度,对应给予二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若工作期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整年者,则需给予对方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而对于那些在此前为期不满六个月的工作者而言,仅须对其提供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即可。

若雇佣的员工处于哺乳期内,则无需进行辞退处理。然而,若因某些特殊原因确实须辞退哺乳期内的员工,则应依照以下规定给予合理的补偿:1、根据该劳动者在我司服务的年限,以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比例为基准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2、若劳动者在服务时间满六个月但未满一年这段期间内离职,则按照一年来计算;3、对于在服务期内不满六个月就选择离职的劳动者,应给予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哺乳期遭遇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依据法规,有权利请求双倍经济赔偿,计算标准为工作年限:满一年赔两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则为一个月。但如因不胜任岗位、严重违规、违约或劳动合同无效等原因,可能无法获得全部补偿。需在仲裁中提供相关证据。我们致力于保障劳动者权益,期待公正对待。

若哺乳期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单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倍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

尽管哺乳期雇员享有就业保护,但当他们无法满足试用期录用标准、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重大损失、兼职干扰本职、拒绝整改、劳动合同因欺诈胁迫无效,或需担责刑罚时,雇主可依法终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