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通天路律师事务所
王博源律师自大学毕业至今,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婚姻家事纠纷、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纠纷、债务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等法律领域的研究,具有丰富法学素养,专业的办案经验。在公司法律事务标准化、法律风险控制建全化以及公司法律顾问服务方面有独特优势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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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后是否有权领取失业救济金在合同到期后若未能自动续约,将不得申领失业救济金。依据相关劳动法律法规之规定,当劳动者由于自身非自愿原因而中断就业、已完成失业登记手续且具备实际的求职需求,或者已经依照规定缴纳至少满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时,方可申领失业救济金。

在劳动合同终止后,符合以下条件者方可申领失业金:首先需已完成失业登记程序,并且本人愿意继续寻找新的就业机会;其次,为非劳动者自行决定不再续订;最后,在解除劳动关系之前,所在的用人单位以及本人都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按时缴纳了足额的失业保险费用。以上三个重要条件均满足之后,失业人员只需凭借失业登记证明文件以及个人身份证明,便可前往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相关手续。

若因非本人自愿因素导致离职,方可申请领取失业救济金。具体而言,申请人需提交的离职证明或解雇信中需明确指出此种被动离职情况(例如被公司辞退、合同期满但公司决定不再续约等),方能符合申领失业救济金的条件。而若系由于个人主动提出离职请求,则无法获得失业救济金。

合同到期可否申领失业金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后并不必然具备申领失业救济金的资格,实则只在符合特定法定条件之时方可申请领取失业救济金。

若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际未自动签订续签合同,便无法领取失业救济金待遇。劳动者必须处于被动离职状态,已经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且有显著的求职意愿,同时满足根据相关法规所规定的参加失业保险的条件,其所在的工作单位及其自身已经按照规定足额缴纳了为期至少1年的失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