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诺亚律师事务所
李红丽律师,女,汉族,研究生学历,中国律师协会会员,现为湖北诺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有工科专业和法学专业双重教育背景,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丰富的法务实操经验,通晓现行重要的法律法规。李红丽律师在单位从事法务工作十年多,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公司法务经验,并积极参加送法下社区活动,免费解答市民的法律疑难问题,受到社会广泛好评。李红丽律师擅长从事民商事案件代理业务,尤其在劳动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公司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方面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并本着“敬业、精业、勤业、乐业“的理念不断提高自己,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李红丽律师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
没签雇佣协议的员工要离职,也得提前通知单位。不过,通知的时间长短要看具体情况。要是在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就行;但要是过了试用期,就得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这么规定主要是为了让单位的运营和工作流程不受影响。

被解雇者如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情形,可依法申诉,要求按实际工作年份逐年递增支付一个月工资为基数的经济补偿金。非法解雇则须双倍赔偿。月工资指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实领薪资。无理由解雇应支付双倍补偿金。员工严重过错,用人单位可依法处理,无需赔偿。

试用期内,法律未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但通常要求员工离职前提前三天通知单位。用人单位如需辞退员工,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员工未经批准离岗不等同于自动辞职,公司应迅速启动应对机制,规避劳务和法律风险。处理时需注意:先通知工会,明确列述解除劳动关系、办理转移手续及言行与公司无关等内容,并按期结算劳动酬金。建议企业发送《催告函》督促员工返岗,若未回应则按规章解除劳动关系并通知工会,最后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试用期离职需提前三天书面通知雇主。雇主若认为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需提前三日沟通后解约。双方均须遵守提前三天申请的规定。若劳动者不胜任工作,雇主可合法解约;否则构成违法辞退,需支付补偿。试用期设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确定试用期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