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企业停产
工资如何发放: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比如:工资支付周期是每月1日到月底,期间15日开始停产,则15日至月底期间的工资应该按照
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换句话说,这段期间因单位原因停工、停产的,视为员工仍然出勤,不
扣工资。
2、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仍然假设:工资支付周期是每月1日到月底,上个月15日开始停产,
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那么从这个月1日开始,单位可以不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发放工资,而是根据各地的标准支付停工期间工资。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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