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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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调岗调薪,员工要离职维权,以下证据很关键:劳动合同里的岗位薪资条款、公司的岗位变动通知、跟上级或人事部门的沟通记录(比如邮件、聊天群)、工资支付记录。这些证据能帮员工维护权益。

员工遇未协商的调岗降薪欲离职时,应注意收集以下证据:首先,调岗降薪的正式通知,无论是纸质的、邮件的还是公告的都要保存好。其次,与领导或HR的沟通记录,包括录音和通讯记录也很重要。另外,工资减少的发放记录也不能少。最后,劳动合同中的岗位薪酬条款也要查看清楚。总之,要全面搜集证据,证明公司擅自调整。

一般来说是可以的。在有明确的岗位和薪酬对应标准的,当公司发现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时,用人单位就可以对其进行调岗,并能根据岗位的工资标准进行适当降薪。但是降职降薪调整岗位必须具有充分的理由,否则就不合法。

降低员工薪酬须有充分证据支持员工不胜任职位,并遵循法律法规与内部制度,包括培训和岗位调整。若企业无视这些要求,仅凭未经证实或规定程序的不胜任理由降薪,则构成违法行为。

能,发生工伤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来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岗位的调整,如果劳动者不同意的,用人单位作出赔偿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调整岗位后的工资报酬,原则上应当实行同工同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