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季文梅律师,毕业于厦门大学,民商法专业。任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劳动专业委主任。十余年时间,承办劳动争议纠纷200余宗。作为团队的专业骨干,在刑事辩护领域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和辩护经验,承办的案件涉及诈骗罪、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危险驾驶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等多种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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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包工头拖欠工资时,劳动者可通过书面方式向合同履行地或派遣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时限限于劳动关系结束一年内。务必提交正式申请及按申请人数量提供副本,并严格遵循所有适用法律。

针对工资发放错误,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追责,也可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 此外,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规章制度执行中的争议,亦属劳动争议范畴。劳动者应依法维权。

涉及劳动仲裁,您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其他仲裁不适用。仲裁需双方自愿并签订仲裁协议,否则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若已签协议,法院不立案,除非协议无效。仲裁一裁终局,除非协议无效或不予执行,否则不得再次申请仲裁或起诉。可重新达成仲裁协议或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的法定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侵害及责任人时开始计算。在以下情况下,诉讼时效将中断并重新计算:1)权利方要求责任方履行;2)责任方同意履行;3)权利方提起诉讼或仲裁;4)其他与起诉或仲裁等效的情形。

雇佣关系中劳动报酬追索权的法律依据主要源自《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这些法律明确规定,劳动者有权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雇主不得拖欠或克扣。若雇主违反规定,劳动者可依法追索劳动报酬,包括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