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外卖员认定
职业病,要在法定范畴内。
由用人单位、
劳动者或
近亲属在规定时间,向当地
社保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同时提交
劳动关系证明、诊断证明等材料。
2.社保部门审核材料,必要时调查核实。
是否为职业病,由有资质机构按标准诊断,诊断证明是认定
工伤的重要依据。
3.认定为职业病,外卖员可享
工伤保险待遇。
若单位没缴保险,待遇由单位承担。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名外卖员,长期风吹日晒、饮食不规律,身体渐感不适。他怀疑自己患有与职业相关的疾病,想认定为职业病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然而,用人单位认为小朱的症状并非职业病范畴,拒绝为其
申请工伤认定。小朱决定自行向当地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引发双方关于是否属于职业病的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认定职业病需符合法定的职业病范畴。小朱申请工伤认定时,需提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审核小朱提交的材料,必要时开展调查核实。是否属于职业病,需由具备资质的职业病诊断机构依据相关标准诊断,若诊断为职业病,该诊断证明可作为工伤认定的重要依据。
3、若认定为职业病,小朱可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相关待遇则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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