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即生效,不以半年为生效条件。
2.
社保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一般60日内作出认定决定,事实清晰的15日内作出。
3.用人单位、
工伤职工或
近亲属对认定决定不服,可申请复议或
诉讼。
4.法定期限内未复议或诉讼,认定决定持续有效。
可见,生效取决于作出时间,非半年期限。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向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申请工伤认定。该部门在受理申请后15日内作出了工伤认定决定。然而,小朱所在的用人单位认为工伤认定决定需半年后才生效,拒绝按照认定结果给予小朱相应的
工伤待遇,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工伤认定决定自作出之日起即生效,并非以半年时间为生效条件。本案中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申请后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该决定作出时就已生效。
2、若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依法申请
行政复议或提起
行政诉讼。但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复议或提
起诉讼的,认定决定持续有效。此用人单位以需半年才生效为由拒绝待遇支付,缺乏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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