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
工伤保险费,
社保基金可垫付并追偿;
已依法参保,用人单位责任部分需自行执行,社保基金不兜底。
法律解析:
根据我国《
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
工伤后,用人单位应承担全部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支付或无力支付时,员工可向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社保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用人单位追偿。
若用人单位已依法参保,社保基金直接支付法定待遇,用人单位需支付的部分,若老板无力执行,社保基金不予垫付,员工需通过
法院强制执行程序追偿。
所以未参保时社保基金可垫付并追偿,已参保时用人单位责任部分需自行执行,社保基金不兜底。
如果你在
工伤赔付方面遇到问题,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专业法律人士,以获取准确的指导和帮助。
案情回顾:小许在工作时受伤,所在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事故发生后,单位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且经查明单位无财产可供执行。小许遂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引发是由社保基金承担还是单位承担全部待遇的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承担全部工伤保险待遇。
2、用人单位不支付或无力支付时,员工可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3、社保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用人单位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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