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劳动合同精选解答 >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该注意些什么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该注意些什么

时间:2025.12.24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173人
律师解析: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有注意要点:
用人单位:
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录用条件需明确且已公示。
解除决定要在试用期内作出,事先通知工会。
解除时出具证明,并在十五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
劳动者:
提前三日书面通知单位可解除合同,方便留证。
做好工作交接,按规定办离职手续,顺利获取离职证明保障就业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入职某公司,签订了包含试用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快结束时,公司以小朱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小朱认为公司并未明确告知录用条件,不应随意解除。而小朱也打算在试用期内离职,他提前口头告知了公司,公司以未书面通知且未完成工作交接为由,拒绝为其开具离职证明。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要有明确录用条件并已向劳动者公示,解除需在试用期内作出,且要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解除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该公司未明确告知小朱录用条件,其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以书面形式为宜,同时要做好工作交接,按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小朱仅口头通知公司,未按要求书面通知且未完成工作交接,公司拒绝开具离职证明有一定合理性,但应在小朱完成相应义务后为其开具。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