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为一年,从
当事人知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
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
仲裁时效会因
主张权利、请求救济、对方同意履行而中断,中断后重新计算;
因
不可抗力等中止,原因消除后继续算。
3.劳动关系
存续期拖欠报酬,
仲裁不受一年限制,终止后需一年内申请。
4.劳动争议要先仲裁,不服裁决可在收到后十五天
起诉。
超时效仲裁,可能不受理或驳回。
案情回顾:小朱曾在一家公司工作,劳动关系终止后,公司拖欠小朱一笔
劳动报酬。小朱起初未在意,数月后才想起此事。小朱认为公司应该支付报酬,而公司却以时间已久为由拒绝支付。小朱想申请仲裁,但不确定是否已过仲裁时效,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若小朱知晓公司拖欠报酬之日起未超过一年,且不存在时效中止、中断情形,小朱在此时申请仲裁未过时效。
2、若在这期间小朱向公司主张过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过权利救济或公司同意履行义务,仲裁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导致小朱无法申请仲裁,时效中止,中止原因消除后继续计算。
3、由于是劳动关系终止后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小朱需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若超过仲裁时效申请仲裁,仲裁机构可能不予受理,或受理后驳回请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小朱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
民法院提起
诉讼。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