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工伤导致原来岗位不能胜任,不建议直接让单位解雇你。你有权要求转岗,以适合你的健康状况。若单位不愿提供合理调岗,而你又实在不能在原岗位工作,可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依规得到相应赔偿。
2024-10-31 10:09:00 回复
这段话想告诉你的是,要是你受伤了没法做以前那份工作了,最好别马上就让老板炒掉你。其实,这时候你是有权利让老板给你换个工作岗位的,这样也更适应你现在的身体状况。要是老板不同意这么合理的换岗请求,而且你真的觉得自己在原来的地方没法干了,那就跟老板好好商量一下,看能不能解约,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拿到应该得到的赔偿金。
2024-10-31 08:23:37 回复
通常,要是受了工伤后咱们原来的那份活儿做不来的话,我觉得最好别直接就让单位把你给炒鱿鱼。遇到这样的事儿,咱们是有权力让单位给咱换个岗位,好让咱们能适应自己现在的身体状况。要是单位就是不肯给你换个合适的岗位,而且你也实在是没法再在原来那家单位干了,那就跟单位商量着解除劳动合同吧,然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拿到属于我们自己的那部分补偿
2024-10-31 08:13:13 回复
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遭遇了工伤之后劳动者如发现原先从事的职位已不再适合自己,并不适宜直接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请求。在此情形之下,您享有权益对用人单位施加压力,要求其协助您完成调换岗位的任务,从而满足您当前身体条件的需求。若用人单位拒不执行合理的调岗方案,同时考虑到您确实无法继续胜任原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您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深入的沟通和协商,寻求解除劳动合同的解决途径,并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获取相应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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