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过错辞退一般没有“N+1”补偿,只有非过错性辞退才可能有“N+1”补偿。
法律解析:
根据《
劳动合同法》,“N+1”补偿里的“N”是按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
经济补偿,“1”是
代通知金。
过错辞退是劳动者存在严重过错,像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用人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
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没有“N”,更不会有“N+1”。
而非过错性辞退,如劳动者患病或非
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等,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后可
解除合同,此时才可能出现“N+1”补偿。
如果大家在劳动权益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案情回顾:小朱在一家公司工作,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了一
定损失,公司决定将其辞退。小朱认为自己在公司工作多年,公司应给予“N+1”补偿。公司则表示小朱属于过错辞退,按照法律规定无需支付“N+1”补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劳动合同法》,“N+1”补偿中“N”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1”是代通知金。过错辞退是因劳动者存在严重过错,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即无“N”,更不存在“N+1”。
2、本案中小朱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属于过错辞退情形,所以公司无需支付“N+1”补偿。只有在非过错性辞退情形下,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合同,才可能有“N+1”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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