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劳动仲裁
赔偿按以下流程进行:
1.申请:
在规定时效内,向对应
仲裁委交书面申请,按对方数量提供副本,写清双方信息、诉求及理由。
2.受理:
仲裁委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则通知并送副本给对方,不受理会说明原因。
3.答辩:
对方10日内交答辩书,不影响仲裁进程。
4.
开庭审理:
提前5日通知开庭信息,无故不到庭,申请人算撤回,被申请人可缺席裁决。
5.裁决:
一般45日内结束,复杂可延15日,不服裁决15日内可
起诉。
案情回顾:小朱在某公司工作一年后被
无故辞退,公司未给予任何赔偿。小朱决定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他在规定的一年
仲裁时效内,向劳动
合同履行地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书面仲裁申请。仲裁委5日内受理了该申请并通知小朱,同时送达申请书副本给公司。公司收到副本后未在10日内提交答辩书。开庭时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仲裁庭最终进行了缺席裁决。
案情分析:1、小朱在仲裁时效内按规定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符合劳动仲裁赔偿流程的申请环节要求。
2、仲裁委在收到申请后5日内决定受理并通知小朱,同时送达申请书副本给公司,遵循了受理环节的规定。
3、公司未在10日内提交答辩书,根据流程不影响
仲裁程序进行。
4、公司开庭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仲裁庭进行缺席裁决,符合开庭审理环节的规则。
5、后续仲裁庭会按规定在受理申请之日起45日内(案情复杂可延长15日)作出裁决,若小朱或公司对裁决不服,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
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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