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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享受原工伤待遇吗

时间:2025.08.01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 阅读:1411人
律师解析:
1.能否享受原工伤待遇需分情况。
若评定伤残等级且需生活护理,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护理费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岗位的,基金按等级发一次性补助金和按月发伤残津贴
2.工伤复发且需治疗,可享受医疗、停工留薪等原待遇。
3.若丧失享受条件,像痊愈无影响、拒做鉴定或拒绝治疗,会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案情回顾:

小朱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一段时间后,小朱工伤复发申请继续享受原工伤待遇。然而,公司认为小朱已经恢复劳动能力且无后续影响,属于丧失享受待遇条件,不应再享受。小朱则坚称自己仍需治疗,应继续享受。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等原工伤待遇。小朱工伤复发且主张需治疗,若经确认属实,有权享受原工伤待遇。
2、但如果小朱确实如公司所说已恢复劳动能力且无相关后续影响,属于丧失享受待遇条件,或者存在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拒绝治疗的情况,就应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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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青宇律师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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