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劳动争议精选解答 > 校招签协议时,双方的违约金怎样定

校招签协议时,双方的违约金怎样定

时间:2026.10.28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争议 阅读:1376人
律师解析:
校招签协议,违约金约定要遵循法律规定和公平合理原则。
先说劳动者这一方。要是协议有服务期约定,且用人单位给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就能和劳动者签协议约定服务期。要是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就得按约定向用人单位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数额不能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也不能超过服务期没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要是涉及竞业限制约定,劳动者违反约定,也要按约定付违约金,具体数额双方协商,得合理。
再看用人单位一方。法律没明确其承担违约金的具体上限。不过,要是约定的违约金比造成的损失高太多或低太多,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或增加。确定违约金数额时,要考虑劳动者的预期利益损失,像因单位违约让劳动者错过其他就业机会的损失。
校招双方约定违约金时,要充分考虑各自的权利义务和可能遭受的损失,按公平、合理原则确定数额。

案情回顾:

小朱参加校招与某公司签订协议。协议中约定公司为小朱提供专项培训并约定服务期,若小朱违反服务期需支付违约金;同时设置了竞业限制条款,违反也需支付违约金。另外,协议也约定了公司违约时需支付小朱违约金。后来小朱在服务期内离职,且到竞争公司任职。而公司也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约定提供岗位,小朱错过其他就业机会,双方就违约金数额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违反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约定,应按协议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其中服务期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公司提供的培训费用,且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竞业限制违约金数额则按双方协商的合理数额支付。
2、公司违约未提供岗位,需向小朱支付违约金。虽法律未明确规定公司承担违约金的具体上限,但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小朱的损失,如错过其他就业机会的损失,小朱或公司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调整。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