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通常能在无
加班费时拒绝
加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要和工会、
劳动者协商。这表明加班得双方达成一致,员工能拒绝不合理的加班要求。
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就得支付加班费。要是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要支付不低于
工资150%的报酬;休息日安排工作且不能补休,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报酬。所以,没支付加班费却要求加班,员工拒绝合理。
但有特殊情况,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受协商程序限制,员工不能拒绝。像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等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紧急处理;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出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等情况。
如果遇到不合理加班要求,员工可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
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家公司的员工,近期公司因业务繁忙要求他加班且未提及加班费。小朱认为加班应获得相应报酬,拒绝了公司的加班要求。公司以业务紧急为由,称小朱必须加班否则按
旷工处理。小朱则坚持认为公司未支付加班费,自己有权拒绝。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加班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且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支付加班费。本案中公司未支付加班费要求小朱加班,小朱有权拒绝。
2、若不存在如发生自然灾害、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紧急处理,或生产设备等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等特殊情况,公司以按旷工处理威胁小朱加班的做法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