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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用人单位解散要不要付经济补偿金

时间:2026.10.21 标签: 劳动纠纷 工资福利 阅读:1172人
律师解析:
原用人单位解散时,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当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决定提前解散,劳动合同就会终止,此时用人单位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算。工作满一年,用人单位就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要是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若逾期不支付,用人单位要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另外,劳动者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对仲裁裁决不服,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情回顾:

小许在一家单位工作了3年5个月,该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单位解散时未向小许支付经济补偿金,小许与单位协商,单位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小许认为自己应获得相应经济补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小许工作3年5个月,单位应按4年计算,支付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为小许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单位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小许可先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小许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小许加付赔偿金。小许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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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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