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工资福利精选解答 > 在职职工死亡后未休年假该怎么算

在职职工死亡后未休年假该怎么算

时间:2026.10.21 标签: 劳动纠纷 工资福利 阅读:1138人
律师解析:
在职职工死亡后,未休年假要按规定处理。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单位和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没让职工休满应休年假天数,要按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假天数,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不过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用支付。
具体折算方法是:(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职工死亡后,家属能要求单位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这报酬一般按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职工正常工作期间工资。也就是说,单位除正常发工资,还得额外支付200%工资作为未休年假补偿。
要是想解决未休年假工资问题,家属可以先和单位协商。要是协商不成,家属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以此来维护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是某单位在职职工,工作期间一直未休年假。不幸的是小朱意外死亡。其家属要求单位支付小朱未休年假的工资报酬,单位却以小朱已去世,相关规定未明确提及死亡情况为由拒绝支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家属希望通过合理途径解决问题。

案情分析:

1、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折算未休年休假并支付报酬。小朱虽因死亡终止劳动关系,但家属有权按规定要求单位支付。
2、具体按(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享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折算。单位应按职工日工资收入300%支付,除去已发正常工资,还需额外支付200%作为补偿。
3、家属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