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劳动者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常要再工作一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能
解除劳动合同。这三十天是给用人单位的合理准备时间,方便其安排人员接替工作、完成工作交接等。这期间,劳动者要按正常工作要求履职。
但存在特殊情况。要是用人单位有未按
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
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费等
违法行为,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一个月通知,也不用再工作一个月。
还有,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协商一致,也能不要求劳动者再工作一个月就办理
离职手续。所以,提前一个月通知后是否还需工作一个月,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劳动者遇到问题,可先和单位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
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与某公司
签订劳动合同,某日小朱向公司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表明一个月后离职。公司认为按照法律规定小朱需再工作一个月。但小朱觉得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自己的劳动报酬,自己有权随时
解除合同,无需再工作一个月。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三十日是给用人单位的合理准备时间,劳动者在此期间应按正常工作要求履行职责。所以公司要求小朱再工作一个月有法可依。
2、不过若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行为,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并工作。若小朱所述属实,其可随时解除合同。另外若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不用小朱再工作一个月就办理离职。所以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小朱是否要再工作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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