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公司搬迁,老员工不同意跟随,
处理方式如下:
先看公司搬迁是否属于“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要是搬迁距离远,对员工生活影响大,通常可认定属于这种情况。这时公司要和员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里的工作地点。
要是双方协商后能就变更工作地点达成一致,就要签书面变更协议,明确新的工作地点等内容。
要是协商没达成一致,公司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
月工资,就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公司要按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还有一种情况,若公司搬迁对员工影响不大,不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员工没正当理由拒绝到新工作地点工作,公司可按规章制度处理。符合解除条件的,公司能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案情回顾:小何所在公司因业务拓展需搬迁,老员工小何认为新工作地点距离远,对生活造成重大影响,不同意跟随公司搬迁。公司认为此次搬迁未对员工造成较大影响,要求小何到新工作地点工作,小何拒绝。双方就工作地点变更问题产生争议,公司欲处理小何。
案情分析:1、需判断公司搬迁是否属于“劳动
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若搬迁距离远、对小何生活造成重大影响,可认定为这种情况,公司应与小何协商变更工作地点。
2、若双方能就变更工作地点达成一致,应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若协商不一致,公司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小何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3、若公司搬迁未对小何造成较大影响,小何无正当理由拒绝到新工作地点工作,公司可依据规章制度处理,符合解除条件时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