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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条件可签订无期限录用合同

时间:2026.10.11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965人
律师解析: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几种情况能签订这类合同。
一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就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是在特定法律情形下,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合同,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合同外,都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这些情形有: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企改制重新订立合同时,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合同。
三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就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保障劳动者职业稳定性,用人单位也要依法履行义务。劳动者若符合上述条件,可积极和单位协商签订;用人单位应依法和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签订合同,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案情回顾:

小朱在某单位已连续工作满12年。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提出与小朱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小朱则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就续订合同的期限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单位却不愿签订。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小朱已连续工作满12年,其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应与其订立。
2、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者职业稳定性有保障,用人单位需依法履行相应义务。单位应尊重法律规定,与小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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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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