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没和
劳动者签书面
劳动合同,要承担法律后果。
一是支付
双倍工资。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用人单位要每月给劳动者支付二倍
工资,直到双方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要是满一年都没订立,就视为自用工满一年当日起,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还要支付自用工满一个月次日至满一年前一日期间的双倍工资。
二是面临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让用人单位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可能会受
行政处罚。
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一个月不
签合同,可先和用人单位协商
补签劳动合同。协商不成,可向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
申请劳动仲裁,以此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
入职一家公司,公司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小朱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小朱多次与公司协商补签合同事宜,但公司以各种理由拖延。小朱认为公司的行为损害了自己的权益,决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与公司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该公司自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应向小朱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直至双方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满一年仍未订立,视为公司与小朱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公司还需支付自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期间的双倍工资。
2、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若公司逾期不改正,可能会受到相应行政处罚。小朱可先与公司协商补签劳动合同,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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