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情况下,
承包人雇佣的工人和发包方没有
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认定要依照《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要同时满足几个条件,包括用人单位和
劳动者符合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等。
在工程建设这类场景里,发包方把工程发包给承包人,工人由承包人雇佣、管理并支付报酬。工人听从承包人的指挥和安排,和发包方没有直接的管理和被管理关系,发包方也不会对工人进行考勤、发放
工资,这些行为都是劳动关系的体现。
但是,如果发包方
违法发包,把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按照相关规定,发包方要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承担
用工主体责任。不过,这种用工主体责任和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不是一回事,主要体现在承担
工伤保险责任等方面。
要是工人遇到类似问题,首先要收集好能证明自己工作情况的
证据,像
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如果和发包方就劳动关系或责任问题有争议,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
申请劳动仲裁,或者
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情回顾:小许作为发包方将工程发包给承包人小何,小何雇佣了工人小丽进行施工。施工期间,小丽认为自己与发包方小许存在劳动关系,要求小许为其缴纳
社保并支付工资。小许则认为小丽是小何雇佣的,自己与小丽不存在劳动关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劳动关系的认定需符合《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要同时具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组成部分等条件。在本案中,小丽由承包人小何雇佣、管理和支付报酬,接受小何的指挥和安排,与小许之间没有直接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也不存在小许对小丽进行考勤、发放工资等体现劳动关系的行为,所以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2、若发包方小许存在违法发包等情形,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根据相关规定,小许需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但这种用工主体责任并不等同于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主要是在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