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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路上发生事故死亡是否算工伤

时间:2026.09.26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 阅读:825人
律师解析:
上班路上发生事故死亡,符合一定条件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到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
判断是否为工伤有两个要点。其一,事故类型得是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其二,责任划分上,本人不能承担主要责任,如果本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途中”涵盖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路线。合理路线不仅有日常上下班必经之路,也包括因合理事由变动的路线。
要是出现这种情况,用人单位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是用人单位没申请,受伤害职工的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能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案情回顾:

小许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不幸死亡。小许家属认为这属于工伤,要求单位认定工伤并给予相应赔偿。但单位认为小许在此次事故中负主要责任,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拒绝申请工伤认定。双方就小许此次事故是否属于工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相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认定工伤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事故类型为交通事故等特定类型,二是本人不应承担主要责任。本案中小许遭遇的是交通事故,满足事故类型条件,但单位认为小许负主要责任,若情况属实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2、“上下班途中”包括合理的时间和路线,小许是在上班路上发生事故,符合这一范围。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其未申请的,小许近亲属等可在1年内直接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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