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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种状况下可要求加付欠薪赔偿金

时间:2026.09.26 标签: 劳动纠纷 工资福利 阅读:1330人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这几种情况下,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加付欠薪赔偿金。
一是用人单位没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足额给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像没按合同时间发工资,或者少发工资。二是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比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水平还低。三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却不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加班后没拿到相应费用。
出现这些情况,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逾期还是不支付,就要按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给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者要先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只有当用人单位在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支付时,劳动者才能要求加付赔偿金。这个规定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能督促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遇到欠薪问题,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案情回顾:

小朱在一家公司工作,公司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时间发放工资,且少发了部分工资。同时,公司安排小朱加班,却未支付加班费。小朱多次与公司沟通无果,便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和加班费,但公司逾期仍未支付。小朱遂要求公司加付欠薪赔偿金。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该公司存在未按劳动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以及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情况,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后逾期仍未支付,符合加付欠薪赔偿金的条件。
2、小朱先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在公司未按规定期限支付时要求加付赔偿金,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其要求加付赔偿金的诉求应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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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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