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劳动关系精选解答 > 一次性就业补偿金发放的方式是怎样的

一次性就业补偿金发放的方式是怎样的

时间:2026.09.22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关系 阅读:1309人
律师解析:
一次性就业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跟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依法给劳动者的一次性补偿。
发放主体是用人单位。要是劳动者因工伤等符合法定情形,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就得支付这笔补偿金。
支付时间一般是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时候。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要同时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偿金。
支付形式通常是货币。用人单位要把补偿金足额打到劳动者提供的银行账户,还得给劳动者支付凭证。
要是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有几种维权途径。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让其支付;也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还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注意,不同地区一次性就业补偿金的标准和支付方式可能有差别,具体要按当地法律法规和政策来。

案情回顾:

小许在工作中遭遇工伤,经治疗后身体恢复,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到期。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应在双方终止劳动关系、小许办理离职手续时,以货币形式将一次性就业补偿金足额支付到小许提供的银行账户并提供支付凭证。然而,用人单位却拒绝支付。小许与用人单位协商无果,不知后续该如何维权。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当劳动者因工伤且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有义务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偿金,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2、小许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不同地区对于一次性就业补偿金标准和支付方式有差异,具体应以当地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